为了加强税收征管,打击跨境逃避税,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需开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工作,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本人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当这些信息发生变更时,将在30日内通知贵机构,否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恭喜您
请检查您的网络是否通畅。
1. 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积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 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其它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3. 军人、武装警察无需填写
此声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