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
去声明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打击跨境逃避税,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需开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工作,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本人声明
注释说明
  • 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 仅为非居民
  • 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
出生地信息
请选择出生国/地区
请选择出生国/地区
现居地信息
请选择现居国/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新增
  • 请选择税收居民国/地区
    无纳税人识别号的原因:
    居民国不发放识别号 其他

本人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当这些信息发生变更时,将在30日内通知贵机构,否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完成

短信验证

已向您的手机15901231234发送短信验证码,请在60秒内填写验证。
提交

恭喜您

提交成功!

提交失败

请检查您的网络是否通畅。

再试一次

1. 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积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 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其它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3. 军人、武装警察无需填写
此声明文件。

我明白了